各位导师、同学:
根据《51吃瓜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》规定及研究生院《关于开展2024年51吃瓜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开展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对象
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。录取类别为定向在职的研究生、没有交学费(已办理缓交的除外)的研究生不参评学业奖学金。
二、学业奖学金等级、奖额和比例
1.学校规定的等级、奖额和比例
博士生  | 博士资格考核通过前  | 博士资格考核通过  | 博士资格考核优秀  | 创优项目  | 
2024级 (含直博生)  | 1万元,选择“博士一年级”  | 无  | ||
2023级 (含直博生)  | 1万元,选择“博士二年级”  | |||
2022级  | 1万元,选择“博士资格考核通过前”  | 1.2万元,选择“博士资格考核通过”  | 1.5万元,选择“培优项目”  | |
2021级  | 1.2万元,选择“博士资格考核优秀”非培优项目  | 1+1.2万元,名单已定  | ||
硕士生  | 一 等  | 二 等  | 三 等  | |||
奖额 (万元)  | 全校 比例  | 奖额 (万元)  | 全校 比例  | 奖额 (万元)  | 全校 比例  | |
2024级  | 1  | 推荐 免试  | 0.8  | 20%  | 0.6  | 30%  | 
2023、2022级  | 1.2  | 20%  | 0.8  | 60%  | 0.6  | 20%  | 
2.我院各年级参评学业奖总数及等级名额
院研究生协同育人工作小组根据学校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确定各年级参评总数及等级名额如下:



三、评选办法
1.2024级、2023级博士:不再设定等级和比例,在资格考核通过前每人1万元,2023级博士虽已考核结束,但考核结果用于下一年度学业奖学金评选。
2.2021级、2022级博士:参照上一年度博士资格考核结果确定相应名单。
3.2024级硕士:推荐免试硕士新生参评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;全国统考的非在职硕士新生按照2:3比例获得二等、三等学业奖学金,以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为准(以初试分数排序;若有同分,以初试+复试成绩排序)。
4.2023级硕士:根据中期考核结果开展相关工作。
5.2022级硕士:参照中期考核结果和开题报告会结果开展相关工作,去年开题报告结果为“优秀”的同学今年在学业奖学金评定中获一等,其他参照中期考核结果定级。
有重大违规违纪、学术不端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
四、评选流程
1.11月1日-5日,院研究生协同育人工作小组确定等级分配原则。
2.11月5日,发布通知。
2.11月5日-11月7日,学工办组织辅导员、教务员、学生代表整理相关评审数据。
3.11月8日,学工办根据成绩排序和各等级获奖名额确定奖学金名单,提交院研究生协同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,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。
4.11月9日-15日,公示。
5.11月17日前,研究生在“研究生奖助学金系统”——学业奖学金项目中根据公示结果填写等级信息并提交,“创优项目”不用填写。
联系人:学生工作办公室,周素戎,025-83593750,陈小青18625186028。
特此通知。
51吃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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